【昊翔】作者大大,你男朋友掉了 02

*网文大佬×大佬设定,愉快甜饼,孙翔的沙雕暗恋事故(故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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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翔只见过唐昊两次,一次是在奇点年会上惊鸿一瞥,一次是他鬼迷心窍跑去唐昊家楼下,那个据说是唐三打码字常去的咖啡厅买了杯拿铁,在前台取咖啡时瞄到角落一人,眉眼锋利,搭在蓝牙键盘上的手指骨节分明。

啪,咖啡洒了一地。

宛如孙翔此刻悸动的心。

“一叶之秋?”唐昊思量片刻,露出一个微妙的笑容,“我听说过你。”

孙翔顿时高兴起来,眼睛亮亮的:“是嘛?哎你别叫我笔名了怪中二的,叫我名字就好。”

唐昊点点头,朝他伸出手:“唐昊。”

“孙翔。”孙翔喜滋滋地握上去,唐昊的掌心如他所料,温暖干燥,凑近了,能嗅到手腕处飘散来的淡淡冷香。

好不容易搭上线,接上头,孙翔就开始紧张,以至于有些不知所措。

好在唐昊虽不是健谈的人,但比孙翔多几分社交技巧,没给这位刚认识的同平台作者冷脸,而是礼貌询问孙翔是一个人来吃饭还是跟人有约。

孙翔好想好想好想抛弃刘小别喊他不用来了,再可怜巴巴地跟唐昊拼桌。但他一想到下个月要拜托别哥排的榜推的封,还是决定讲点义气……

“晚上跟我编辑吃饭,飞刀剑你知道吧?我们玄幻频编辑一哥。我跟你说,他这人手速贼快,一分钟能催十几个作者更新,骂人的花样都不带重样儿的。”孙翔说得眉飞色舞,吐槽起刘小别,他便少了几分羞涩和紧张。

于是刘小别一见到他,没来得及打招呼就听到孙翔在跟一个有点眼熟的帅哥骂自己。

“孙翔你说啥呢!榜单不想要了?!”

孙翔膝盖一软,当时就跪了。

“啊,嗨,别哥啊?别哥你怎么来得这么快……”

唐昊听着孙翔跟刘小别说话,松了口气。他没见过孙翔这么自来熟的人,初次见面就聊上头,老实说,让他压力有点大。

旁人都说唐昊为人冷淡,冷就冷在他对谁都有距离感。像孙翔这样一上来就扒住他嘚吧嘚吧的人,他一贯不爱理睬,但……

孙翔眼睛大大的,圆溜溜的,眼尾直往眉梢上飞,让唐昊想起家里的猫,就这么甩手走人好像虐待小动物。

“别哥,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。”孙翔冲刘小别挤眼睛,“唐三打,唐昊。今天真是巧了,北京这么大都能撞到一块儿。”

刘小别阴阳怪气:“有缘千里来相会。你好,我是奇点的编辑,刘小别。”

唐昊点点头打招呼,然后说道:“一会儿我编辑也要来。”

“邹远?”刘小别问。

孙翔眼睛一亮,计上心头:“既然都是同事那咱们拼桌吃饭吧。”然后就去跟服务员商量换大桌,没给唐昊拒绝的机会。

说是同事,但干他们这行,作者们线下互不相识是常事,有些社恐写手连自个儿编辑都不曾见过,重要合同都是快递到家里签。今天赶巧,唐昊来北京参加同学婚礼,多留一天就顺便跟编辑邹远吃顿饭,遇到孙翔纯属巧合。

生活中巧合如盐如米,乃是常事。唐昊写文为生,笔下人物经历曲折离奇,因而对命运不寻常的安排往往保持开放和审视的态度。

孙翔的突然出现,如同北京初秋的一片落叶,很美,却惊不起什么波澜。

邹远来时,这一场临时饭局已经开席。各色口味小龙虾摆满四人方桌,孙翔坐在唐昊对面,吃着新口味的咸蛋黄小龙虾,眼角余光落在唐昊剥虾的手上。

喜欢吃辣,手指很长。

他的心脏砰砰直跳,有些担心刘小别口嗨说出什么不该说的,于是把话题生硬地引到刚来的邹远身上。

“以前来公司玩没见过你呀。”孙翔问道,“我记得以前带唐昊的编辑是老肖还是老林来着?”

“老肖转去隔壁女频了,我今年六月份才来的,还是新人。”邹远腼腆地笑笑,“唐昊是我大学同班同学,为了照顾我生意主动跟老肖提了让我带他。我也是捡了个便宜,刚带半个月唐昊的新书就闯出名堂。”

孙翔知道邹远说的是唐三打的哪一本书,历史频道连载榜单如今排名第一的宋朝历史小说《大宋军火》。兼具正统历史小说和基建流的优点,是唐昊的第二本书,也让他在出道沉寂一年半后一炮而红。

“大学同学?”孙翔剥虾的动作停下,修长白皙的手指沾满红油,油腻腻的。

邹远见话题总算引起这位大神的注意,舒一口气后笑着解释了他和唐昊的历史渊源。

他们本科都是南大历史系,同班同宿舍,唐昊是他睡在上铺的兄弟,出来工作几年后如今又是编辑和作者的关系,感情非同一般。

“这样啊。”孙翔干巴巴道,“那你们关系一定很好。”

“那是。”唐昊终于插了句嘴,“等邹远结婚我还得去当伴郎,就是不知道北京这消费他何年何月能攒齐老婆本。”

话题转到吐槽京城的高房价上,这一点,家里老早安排好,在北京和上海都有车有房的富二代孙翔没有发言权,他一发言就会被刘小别击毙。

于是他讪讪地闭上嘴,边嗦虾,边回味唐昊那句跟邹远关系好。

忽然间,嘴里的小龙虾不香了,还泛出涩味。他明明吃的是蒜香味,却尝出股老坛陈醋的口味,该不是坏了?

孙翔放下红艳艳的虾壳,心情低迷地去洗手间洗手。他吃小龙虾不爱用一次性手套,觉得不带劲。就像他喜欢什么人一样,一定要全情投入才行。

他仔细地洗过手,从手腕一直洗到指缝,再往吃得红扑扑的脸上泼凉丝丝的水,湿漉的手抓了抓凌乱的金发。他冲镜子里那个帅裂苍穹的人得意一笑,心想,翔哥长这么帅,唐昊没道理不喜欢。

回到座位上前,孙翔绕去前台掏出钱包想结账,结果前台小姐姐说他们的35号桌已经买过单了,是那位穿黑色卫衣的帅哥付的账。

孙翔先是一怔,再是一喜。唐昊买单,意味着他之后能以此为借口再请唐昊吃顿饭,唐昊来北京或者他去南京都行。如此一来一回,岂不是,嘿嘿嘿。

这份喜悦仅仅持续了三秒钟,就在看到饭桌边独自打王者荣耀的刘小别时破灭了。

“人呢?”孙翔问。

刘小别头都没抬,手机传来“legendary”的音效,抱怨道:“哟,你回来了啊?我还以为你特么掉坑里去了呢。”

“唐昊呢?”

“回去了。”

孙翔拍桌子,陶瓷杯碟跟着震颤。

“回去了?!”

“唐昊要赶十一点半的飞机,踩着点走了。怎么,人家没留下来等你,很失望啊?”

孙翔也说不上失望不失望,只是有些怅然:“我连他微信号都没要呢。”

刘小别见他这挫样,恨铁不成钢:“这算什么事儿?回头让邹远推名片给你。”

“今天头一回遇上吃饭,也没多说几句话。欸。”

“那是唐昊他话不多。”刘小别咂舌,“嗨,你不是吧孙翔,你还真喜欢他啊?怎么跟怀春少女似的?”

“滚你丫的。”孙翔憋出句凶狠的骂人话。


没人把孙翔喜欢唐昊的事当真,只把这事当梗。

玄幻频大佬一叶之秋暗恋隔壁历史频大佬唐三打的消息不胫而走,听闻此事的人都笑喷了,坏了十几副键盘,唯独孙翔对此一无所知。

手里的文完结在即,孙翔压力山大码着存稿,准备完结当天连更四万八千字。书房书桌后边装裱的书法字已经从“平心静气”改为“日更万字”。

写手第一定理:码字时总想摸鱼,摸鱼时文思泉涌。

这天孙翔一如既往在码完堪堪一千字后把wps缩小到电脑桌面角落,打开QQ开始水群。

下午三点,正是玄幻大神群“一叶之秋不能日万就直播吃屎”的一干作者们开始每天工作的时间。所以孙翔嚷嚷几句话,都没人鸟他——怕被潜伏在群里的编辑diss。

孙翔不得已,找到刘小别,释放他憋闷几天的表达欲。

一叶之秋:唐昊在南京工作啊,啊啊啊!那我以后岂不是要跟唐昊异地恋?

飞刀剑:你们这都还没恋呢!!nsnmn!

一叶之秋:嗨,那不是早晚的事么?老子学区房都准备安排上了,北京一套,南京一套。

飞刀剑:你和唐昊叫异地,那我俩住北京来回也要两小时,也是异地恋哦?

一叶之秋:滚滚滚,老子不搞基!

飞刀剑:唐昊是女的??

一叶之秋:唐昊是我老婆。

飞刀剑:截图了,今天不能日万就定时发送给唐昊。(邮箱定时发送截图.jpg)

一叶之秋:!!!!!!别哥!!!!

飞刀剑:嗯?

一叶之秋:你是我爹。我码字去了。

孙翔又开始勤勤恳恳的纺织男工生涯,终于,在一天的最后一分钟写完了一万字。

可是,社畜刘小别已经睡了。

于是那封定时邮件,没来得及取消,顺着光纤网线爬进了唐昊的邮箱。


一叶之秋:唐昊是我老婆。


南京,深夜。

唐昊头上冒出三个问号。


tbc.

勤快更新中,不评论妹有人性,嘤嘤嘤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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